今年民政局的大数据显示,
离婚的夫妻当中有百分之七十六,
并不是因为第三者,
也不是因为钱或者婆媳关系,
而是因为这三个原因.
第一,
三观不是所有夫妻婚前都有深入了解过,
对方很多人都是因为被爱冲昏了头脑,
可是进入婚姻才发现两个人很多观点完全不一样.
我见过一对新婚小夫妻一路吵着进了民政局.
妻子说,
我和你一样朝九晚五的上班,
晚上回家也很累,
但为什么就让我做饭呢?
丈夫黑着脸说家务不就是应该女人去做吗?
表面上他们是在争吵,
谁来做家务,
但其实他们真的就是不同的家庭观.
当然,
除了家庭观,
还有消费观待人处事观等等等等.
因为很多观念的不同,
引发了争吵,
最后吵着吵着没爱了,
就离婚了.
第二个不商量强改造,
有一些夫妻强烈的要求,
对方要按照自己的方式来,